全國體育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北京召開GB19272-2011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》國家標準宣貫會。國家體育總局曉敏局長助理、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服務業標準部廖曉謙主任及相關企業、檢驗機構的領導和相關技術人員等出席了會議。本次宣貫會重點介紹了GB19272-2011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》的具體內容、修訂原則及依據、制訂過程及實施意義等,結合國家體育事業、體育產業發展“十二五”規劃,全面闡述了GB19272-2011《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》在全民健身事業中的技術支撐主導作用,為創建和諧、健康、安全的全民健身活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。 2003年,我國發布實施了GB 19272-2003《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》國家標準,為全民健身運動使用的室外器材提供了規范性文件。隨著全民健身運動的發展,室外健身器材受到百姓歡迎,對健身器材功能與結構的安全、科學、舒適等要求越來越高,原有標準已經不能滿足群眾需。2010年9月GB19272—2011《室外健身器材安全 通用要求》標準正式發布,2011年10月1日實施。 新標準為“全民健身路徑工程”和“農民體育健身工程”提供了技術支撐。為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安全及利益,新標準做出了一系列規定。如,增加了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要求,對鉛、鎘等可能造成中毒、致病的物質做出限值規定;將手及手指剪切、擠壓和卡夾傷害間隙禁區,由“9.5mm-25mm”修訂為“8mm-30mm”;要求活動部件應有限位裝置、轉動式器材的轉動部件組尼裝置等等。 與舊標準相比,新標準增加了“管理和維護”章節,明確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體為體育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,采購方必須對使用環境、管理水平等進行全面評估,確保器材配置和使用環境管理水平像匹配;提出了器材安裝后的驗收程序和方法。促進了室外健身器材維護管理水平提高。 新標準進一步規范了室外健身器材市場,促進室外健身器材生產行業健康發展。提出了器材生產技術創新理念,提高了器材質量和檔次的要求。新標準更注重人性化,增加距離居民窗戶10米開外,器材不允許存在剛性碰撞;擺動幅度過大的部件必須進行限位;快速轉動部件必須增加阻尼裝置等技術指標規范器材。此外,新標準的制定參考了日本、美國、歐洲等相關標準,結合我國實際情況,將先進的國外標準納入GB19272—2011之中,其技術含量達到了國際領先水平。 國家體育總局裝備中心負責人表示,新標準的出臺只是標準工作啟動第一步,能夠有效實施該標準,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,希望各級政府和體育主管部門加深對該標準的認知,在招標采購過程中貫徹執行新國標,嚴把質量關;生產企業要增強標準意識,提高技術創新能力;產品監督、認證等部門要履行職責,以新國標為依據,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大眾健身的利益,通過各有關方面的共同努力,將全民健身路徑工程做實,為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的發展,建設體育強國提供工程質量安全保障。 |